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7日
政策文号:津政办发〔2014〕7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
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港口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月14日
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市交通港口局
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计40天。预计我市客运量将达1026.6万人次,同比增长6.7%。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632号)要求和市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我市春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2014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学组织、和谐春运。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春运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孙文魁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及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武警天津总队司令部、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交通集团、公交集团、市邮政公司、民航天津安全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航天津分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市客管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航运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中心、天津城投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市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电话:24539322、24539334,夜间值班电话:24539362。
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也要分别成立春运工作小组,在市春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和部门的春运组织工作。各运输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2014年春运工作。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保证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运输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出行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站和落脚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切实将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狠抓专项检查,对交通行业开展拉网式、不间断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狠抓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运营。
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三、科学安排运力,强化运输保障
春运期间旅客流量较大,时间相对集中,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安排运力,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强化运输保障。各参运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预案,适时增加车、船、飞机班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港口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方便旅客换乘。
四、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运输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方便旅客出行,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等服务。要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代售点,方便广大旅客购票。要根据学生和农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实行集中售票。要努力提高车、船、飞机的准点率,及时发布晚点信息,并做好旅客的相关服务工作。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出行。
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措施,及时报道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的各种信息,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励春运一线干部职工以更大的热情和干劲投入春运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有关区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加强综合运输应急防范工作。假日期间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可能会导致道路车流量急剧增加,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全力保障春运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六、通力合作,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有序、畅通。铁路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所在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站前综合治理,确保站前环境、交通疏导等工作的落实,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武警、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增加警力,维持正常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道路运输和客运管理部门要随时准备投放备用车辆,增加长途和市内客运运力,缓解铁路压力,做好旅客分流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站前出租车的管理工作,保证站前良好的乘车秩序;轨道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行车、设备保障和服务工作,方便市民出行。
春运工作结束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港口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月14日
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市交通港口局
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计40天。预计我市客运量将达1026.6万人次,同比增长6.7%。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632号)要求和市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我市春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2014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学组织、和谐春运。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春运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孙文魁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及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武警天津总队司令部、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交通集团、公交集团、市邮政公司、民航天津安全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航天津分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市客管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航运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中心、天津城投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市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电话:24539322、24539334,夜间值班电话:24539362。
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也要分别成立春运工作小组,在市春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和部门的春运组织工作。各运输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2014年春运工作。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保证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运输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出行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站和落脚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切实将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狠抓专项检查,对交通行业开展拉网式、不间断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狠抓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运营。
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三、科学安排运力,强化运输保障
春运期间旅客流量较大,时间相对集中,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安排运力,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强化运输保障。各参运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预案,适时增加车、船、飞机班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港口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方便旅客换乘。
四、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运输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方便旅客出行,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等服务。要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代售点,方便广大旅客购票。要根据学生和农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实行集中售票。要努力提高车、船、飞机的准点率,及时发布晚点信息,并做好旅客的相关服务工作。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出行。
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措施,及时报道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的各种信息,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励春运一线干部职工以更大的热情和干劲投入春运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有关区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加强综合运输应急防范工作。假日期间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可能会导致道路车流量急剧增加,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全力保障春运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六、通力合作,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有序、畅通。铁路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所在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站前综合治理,确保站前环境、交通疏导等工作的落实,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武警、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增加警力,维持正常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道路运输和客运管理部门要随时准备投放备用车辆,增加长途和市内客运运力,缓解铁路压力,做好旅客分流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站前出租车的管理工作,保证站前良好的乘车秩序;轨道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行车、设备保障和服务工作,方便市民出行。
春运工作结束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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