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市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首次认定最高奖励50万元
高新技术产业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滨海市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吸引力,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激励新政,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旨在通过政策扶持壮大创新主体,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施策:构建阶梯式奖励激励体系
滨海市针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差异化奖励政策。按企业年收入规模,5000万元以下、5000万至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实行市区联动机制,区县财政在企业申请认定阶段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补助,认定通过后,市级财政再拨付剩余50%奖励资金,形成“认定前补助+认定后奖励”的全流程支持模式。此前,滨海市已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7340万元,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热情。
二、创新引擎:高新技术企业引领产业升级
滨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态势强劲,已成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纳入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实现显著增长,出口创汇、实际上缴税费总额及营业收入等关键指标均保持较高增速。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产值的比重接近五成,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集群效应,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发展目标: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
滨海市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规划,提出到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000家,年均净增60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认定800家。2016年,全市计划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力争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3000家。2015年,滨海市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48家,有效总量达2309家,为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构建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良性循环。
四、协同推进: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生态
滨海市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服务提升等举措,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在落实奖励政策的同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规范研发投入核算、知识产权管理等认定条件。强化部门联动,在科技项目申报、人才引进、融资服务等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先支持,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